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历届(含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芜湖市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hszyyyrsc@163.com,邮件主题“岗位代码+姓名”,作为网上报名确认。
统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信息初审情况,于10月29日18:00后在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芜湖市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确因报考人数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11月4日18:00后在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有所区别。
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11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为2: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缴费确认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同笔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笔试与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在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中医医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5960696(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3-5960719(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